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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2026年05月31日 11:24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文字来源:https://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diliu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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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裕禄:人民的好公仆

图片来源新华社

  焦裕禄在这个世界上只生活了短短的42年,却感动了几代中国人。

  每年的焦裕禄逝世纪念日和清明节,位于河南兰考的焦裕禄陵园和位于山东博山的焦裕禄纪念馆内,人们从全国各地自发前来,祭奠、怀念这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

  2019年5月14日,河南省委专门召开纪念焦裕禄同志逝世55周年座谈会,深切缅怀焦裕禄同志,深情追忆他的感人事迹,再次号召全省上下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

  焦裕禄,1922年8月16日出生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崮山乡北崮山村的一个贫苦家庭。日伪统治时期,焦裕禄家中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他的父亲焦方田被逼上吊自杀。焦裕禄曾多次被日寇抓去毒打、坐牢。后被押送到抚顺煤矿当苦工。1943年秋天,他终于逃出虎口,到江苏宿迁给地主当长工。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焦裕禄从宿迁回到家乡。当时他的家乡虽然还没有解放,但是共产党已经在这里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活动。在焦裕禄的主动要求下,他当了民兵,并参加了解放博山县城的战斗。

  1946年1月,焦裕禄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参加区武装部工作,领导民兵坚持游击战。之后,调到山东渤海地区参加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曾担任组长。

  解放战争后期,焦裕禄随军离开山东,来到河南,分配到尉氏县工作,一直到1951年。他先后担任过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青年团县委副书记等职。而后又先后调到青年团陈留地委和青年团郑州地委工作,担任过团地委宣传部长、第二副书记等职。

  1953年6月,焦裕禄到洛阳矿山机器制造厂参加工业建设,曾任车间主任、科长。1962年6月任尉氏县县委书记处书记。同年12月,焦裕禄调到兰考县,先后任县委第二书记、书记。

  兰考县地处豫东黄河故道,是个饱受风沙、盐碱、内涝之患的老灾区。焦裕禄踏上兰考土地的那一年,正是这个地区遭受连续3年自然灾害较严重的一年,全县粮食产量下降到历年最低水平。“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焦裕禄从到兰考第二天起,就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拖着患有慢性肝病的身体,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跑遍了全县140多个大队中的120多个。

  在带领全县人民封沙、治水、改地的斗争中,焦裕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风沙最大的时候,他带头去查风口,探流沙;大雨瓢泼的时候,他带头蹚着齐腰深的洪水察看洪水流势;风雪铺天盖地的时候,他率领干部访贫问苦,登门为群众送救济粮款。他经常钻进农民的草庵、牛棚,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他把群众同自然灾害斗争的宝贵经验,一点一滴地集中起来,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成为全县人民战胜灾害的有力武器。

  焦裕禄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他的心里装着全县的干部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经常肝部痛得直不起腰、骑不了车,即使这样,他仍然用手或硬物顶住肝部,坚持工作、下乡,直至被强行送进医院。

  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他临终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1966年,河南省政府追认焦裕禄同志为革命烈士。同年,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全面介绍了焦裕禄的感人事迹。之后,全国掀起了学习焦裕禄的热潮,焦裕禄成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

  焦裕禄去世后,一代代共产党人在兰考接力奋斗,不仅实现了焦裕禄治好沙丘的遗愿,更是让这片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7年3月,兰考成为河南首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利用焦裕禄当年带领大家栽下的泡桐树制作乐器、家具等,也成为兰考致富奔小康的一项重要产业。

  “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今天的兰考,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显著变化,曾经外出逃荒的兰考人开始坐高铁外出务工、旅游,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到兰考来投资兴业。

  焦裕禄留给后世无尽的精神财富,留给家人良好的家风。他的儿女们都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如今,已60多岁的二女儿焦守云把主要精力放在讲述父亲的事迹上,她说:“宣传好焦裕禄精神就是对父亲最好的缅怀。”

在百姓心窝里扎根的人,身体殁了,精神还活着。焦裕禄,这个永不褪色的名字,如一座丰碑,矗立在兰考,矗立在中国大地,矗立在亿万百姓心中。

文字来源:https://www.12371.cn/2019/08/15/ARTI1565837984571676.shtml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文字来源:https://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diqi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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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经历几次修订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我们一起回顾《条例》如何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

1997年

  1997年2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此前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没有制定过全面系统的党的纪律处分规定。试行条例共172条,规定了七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形: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

2003年

  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印发,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十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

2015年

  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共133条,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2018年

  2018年8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共142条,增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重要内容,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以体现,纪法衔接条款更加完善。

2023年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共158条,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


文字来源:https://www.ccdi.gov.cn/specialn/mryk/202404/t20240407_339465.html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文字来源:https://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diba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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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6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20人,列席26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总结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着眼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一致表示,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强化使命意识和奋斗意志,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紧紧围绕实现党的使命任务,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为如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全会指出,202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斗,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而战、为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央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宣传阐释,带动全系统学思想、悟真理、抓落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紧紧围绕“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实现对省区市巡视全覆盖,有力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拳纠治“四风”顽疾,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违规吃喝等典型案例,推动全党进一步改作风树新风。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公益慈善、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出台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制定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促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和监察法配套制度,更好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打出自身建设“组合拳”,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形势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准确判断、对任务的科学部署上来,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激励担当作为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全会提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严明政治纪律、换届纪律,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任务要求,及时跟进监督,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

  第二,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整治;对以调研考察、开展党建活动、培训的名义搞公款旅游,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借民生项目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新动向密切关注并纠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以经常性学习教育为基础,以压实责任为关键,以风腐同查同治为抓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强化标本兼治,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以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腐,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继续起底清理,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着重查处“关键少数”、年轻干部腐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力度,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反跨境腐败法。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以加强监督制约强化不能腐,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协助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以深化廉洁教育强化不想腐,深入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廉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一体推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

  第四,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部署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整治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研究制定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县级主战场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基层监督能力。

  第五,强化政治巡视,增强巡视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组织开展二十届中央第七轮、第八轮巡视。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省区市巡视、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对村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统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完善整改评估和问责机制,推动有效解决问题。

  第六,强化铁军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成果,再集中抓两年,努力取得更大成效。铸牢绝对忠诚,突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做到政治过硬。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以干带训,做到能力过硬。发扬斗争精神,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协助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作风过硬。永葆敬畏之心,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做到廉洁过硬。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文字来源:https://www.12371.cn/2026/01/14/ARTI1768376243253750.shtml



一审(校):张盈盈;二审(校):许 珊;三审(校):杨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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